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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及办公应用维护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6 浏览次数:6126 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及办公应用维护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及办公应用维护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及办公应用维护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UPFW-19042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或提供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公安局网上安防备案的截图;
4.拟派项目驻场工程师须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供应商资格预审时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迟到及不全的报名资料拒绝接收,以提供资料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
(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
(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或提供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公安局网上安防备案截图;
(5)网络工程师证书。
注:1.供应商须在资格预审公告期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以上资料进行审核,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2.以上所需提供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4.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资格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刘艳虹  光敏  马召小
联系电话:0471-6244103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任成林   白永和
联系电话:0471-33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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