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新大楼结构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新大楼装修工程,已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结构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新大楼结构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
3、计划工期:40天;
4、招标范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新大楼结构改造工程,其主要内容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验评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3、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本企业连续三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建造师为临时建造师必须符合“建办市[2013]7号”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
3、报名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两套:
3.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2营业执照副本;
3.3资质证书副本;
3.4税务登记证副本;
3.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为临时建造师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复印件或省住建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同意并上报住建部的延续注册的申请材料复印件。
3.8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
3、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xz.net)”。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联系人:布仁 王纪文
电 话: 0471-3303286 3317807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崔秀 曹志伟
电 话:0471-6235886(fax) 6235889
电子邮箱:upxz_005@nmxz.net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