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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赤峰分行营业部局部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浏览次数:18 字号【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赤峰分行营业部局部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赤峰分行营业部局部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UPZBSG-241003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中国银行赤峰分行营业部进行局部改造装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无
中标人数量:1家
工期:20个日历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捌拾壹万捌仟伍佰柒拾壹元肆角玖分(¥818571.49)。
续签管理: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无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证明)。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赤峰分行装修)。
账户: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602115619100011928
开户行:工商银行呼和浩特锡林路南口支行
行号:102191011567
售  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其  他:1.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nmgxz02@163.com)。
2.潜在投标人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不举行
八、踏勘:施工方在项目投标前应到项目地址进行现场踏勘
九、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471-6990248
举报邮箱:ajjcgljwgbs_nm@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85-8号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刘艳虹、耿智伟
联系方式:0471-6244103
电子函件:nmgxz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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