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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8 浏览次数:46 字号【

中国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国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UPZBFW-24111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证书;
(3)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3.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签字和(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按顺序扫描成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供应商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资料接收邮箱:nmgxz04@163.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5)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6)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凭证,未发生纳税的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7)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0)提供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1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标不存在下列情形的承诺: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注:1.以上所需提供的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近3个月指2024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成立年份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和纳税凭证。
3.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人行监理服务+联系电话)。
户  名: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0602 1156 1910 0011 928
开户行:工商银行呼和浩特锡林路南口支行
行  号:1021 9101 1567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09:30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满达东街20号维邦世基商业广场C座(乌兰察布罗德艾兰酒店三楼会议室)。
竞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09:30
竞标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满达东街20号维邦世基商业广场C座(乌兰察布罗德艾兰酒店三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建路19号
联 系 人:刘泽祺
联系电话:0474-822669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02室
联 系 人:张旭东  范晓晨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邮箱:nmgxz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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