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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新大楼柴油发电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18 浏览次数:1772 字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新大楼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已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新大楼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2.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
3.供货地点: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新大楼工程现场;
4.招标范围: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新大楼柴油发电机组采购、供货及售后服务等;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6.质量目标:合格;
7.质保期:2年。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须是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
3.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原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
4.投标人须在呼和浩特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
5.柴油发电机组(发动机品牌、参数参考或相当于康明斯品牌、参数,发电机品牌、参数参考或相当于斯坦福品牌、参数);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 12 月 18 日至2014年 12 月 24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
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4.报名及资格审查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两套:
4.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营业执照副本;
4.3税务登记证副本;
4.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5原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6固定的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证明材料(该等机构应经依法登记,并提供该等机构相应的注册登记文件及房屋购置或租赁合同等间接证明材料等)。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
3.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家,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xz.net)”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大学西路110号丰业大厦
联 系 人:王闿力    
联系电话:0471-3315223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耿娟   范慧珍
联系电话:0471-6244103
电子邮箱:upxz@163.com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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