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委托,现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16年度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16年度保洁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服务总面积为4876m2,总投资额为56.16万元;
3.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1年,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周期的权利;
4.服务范围:呼和浩特市内支行及自助行和单体机,主要保洁区域为网点办公区、营业区、卫生间、自助银行及单体机、室外广告牌五部分;
5.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具有相应资格的保洁公司,具有完善的保洁服务保证体系;
3.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具备高端项目服务的经验,企业的社会服务信誉良好。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1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4.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具有完善的保洁服务保证体系”及“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为依据。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拒绝接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5 年12月17日至 2015 年12月23日,9:00-12:00,14:00-17:00 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获取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4.售 价:500 元/套,售后不退。
六、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8号
联 系 人:王闿力
电 话:0471-3287836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楼1102室
联 系 人:耿娟娟 李春亮
电 话:0471-6244103/6235886(fax)
电子邮箱:upxz@163.com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