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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核销贷款涉税服务代理工作采购项目邀请招标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5 浏览次数:3239 字号【

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核销贷款涉税服务代理工作采购项目邀请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销贷款涉税服务代理工作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形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销贷款涉税服务代理工作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UPFW-201006;
3.实施背景:
3.1为了及时处置我行不良信贷资产,切实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增强我行抵御信用风险的能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0年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内农信发〔2020〕244 号)以及本行《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商银行2020年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指导意见》规定和要求,计划开展2020年不良贷款的核销工作;
3.2本次不良贷款核销范围是存量的四级、五级不良贷款,对符合核销条件的不良贷款予以核销;
3.3本次不良贷款的核销依据为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
4.标段划分及投资额:本项目全部内容按1个标段划分,本次计划核销不良贷款415笔、金额1.31亿元,其中线下贷款171笔,金额12300万元;线上贷款178笔,金额470万元;E贷66笔,金额340万元。本次聘请具备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依据税法相关规定,开展税审鉴证工作;
5.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要求);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需求;
7.项目实施期:委托代理时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直至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8.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三、受邀投标人名单
1.内蒙古清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内蒙古中税网通信慧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内蒙古华政道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
4.投标人没有在近3年内因违法或违约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具有税务师事务所2A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09:00至2020年10月21日下午5:0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02。
3.获取招标文件须将下列资料提交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料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时间为准:
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必须按以下顺序排序且胶装成册(一式四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4)税务师事务所2A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类似项目业绩;
(8)“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屏)。
六、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09:30;
3.审查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七、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上发布。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09:30;
2.递交形式:纸质文件、开标现场递交;
3.开标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09:30;
4.开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志彤
电    话:0471-3295616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海洋
电    话:13754090510   18686082660


  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获取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销贷款涉税服务代理工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UPFW-201006)的招标文件,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  标  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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