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中债信息产品服务采购项目,拟定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债信息产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UPZBFW-230512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财务能力。
2.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3.供应商具有债券估值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数据可需覆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所有债券,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31日上午08:30至2023年06月06日下午05: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签字和(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按顺序扫描成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供应商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资料接收邮箱:nmgxz04@163.com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等);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须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提供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声明(须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提供债券估值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提供数据可需覆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所有债券,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函(须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供应商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中债信息产品+联系电话)。
账户: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511 7910 0018 0100 67191
开户行: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3011 9100 0013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协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下午15:0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协商时间:2023年06月09日下午15:00;
协商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张旭东 田野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路陶然大厦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471-3294099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