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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包头分行2024年供热缴费客户营销活动宣传品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浏览次数:1104 字号【

一、邀请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包头分行2024年供热缴费客户营销活动宣传品采购项目邀请公告,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进行公开邀请,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产品需求
1、项目编号:HW-B3426-20240617-003
2、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包头分行2024年供热缴费客户营销活动宣传品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3、实施地点:包头分行辖内各网点。
4、采购范围:压榨一级葵花籽油,900ml,40000瓶。(无任何质量问题,包装上标有生产日期且为近期生产,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保证产品质量等级为一级,具有绿色食品标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4、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6、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采购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财务管理部807办公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28号中国银行);
(2)线上报名:需将报名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1084731781@qq.com,并预留联系人电话信息。
3.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一套,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中国银行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5)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今)类似服务项目的业绩。
(6)财务及信用状况:提供近两年(2021年和2022年)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系统截屏证明并加盖公章)。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9)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材料。
(10)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1)报名时须法人或被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线上报名的需在提交电子资料后将纸质资料进行邮寄。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五、谈判邀请文件获取渠道
报名后预留电子邮箱信息,后续由中国银行发送至预留邮箱。
六、公告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xz.net)、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ct.net)、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fet.com.cn/)、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chengezhao.com/)、公诚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mggcx.com)”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28号
联 系 人:董圣佳
联系电话:0472-6965710
请购部门联系人:门高洁
联系电话:0472-6965086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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