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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2024年信创虚拟化软件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浏览次数:1976 字号【

一、邀请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2024年信创虚拟化软件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进行公开邀请,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产品需求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2024年信创虚拟化软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OC-00006-202413HW;
3、实施地点:呼和浩特市;
4、采购范围:云宏系统软件,型号CNware,数量22C,部署地点为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包含五年标准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技术支持热线、邮件技术支持和远程技术支持,免费安装实施服务,不少于30人天的现场支持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具备符合采购需求的供货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果供应商是制造商,须提供所供产品的商标注册证明材料;如果供应商是经销商,须提供所供产品销售授权文件,授权材料须清晰完整,可证明参与供应商具备产品的销售资格。
3、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6、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供应商近3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1、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2、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3、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采购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我行指定邮箱。邮箱地址:jzcgcwglb_nm@bank-of-china.com(请务必在报名邮件标题处注明报名公司全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报名成功以我行回复邮件为准。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A4纸)一套,资料不全者视为报名失败,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5)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出具近三年(2021-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有成功中标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行业的案例,并提供近三年(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全国范围内最近一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我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供应商须保证,我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我行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1)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2)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谈判邀请文件获取渠道
报名后预留电子邮箱信息,后续由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发送邀请文件至各供应商预留邮箱。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xz.net)、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ct.net)、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fet.com.cn/)、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chengezhao.com/)、公诚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mggcx.com)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5-8号
联 系 人:黄慧
联系电话:0471-6991357
邮    箱:jzcgcwglb_nm@bank-of-china.com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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