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空白凭证守护、会计档案押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空白凭证守护、会计档案押运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重要空白凭证守护服务和会计档案押运服务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进行划分
4.服务期限:一年,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投标人须具备项目押运服务能力,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同时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4年9月24日上午09:00至2024年9月2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获取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签字和(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按顺序扫描成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nmgxz01@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单位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提供“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未互用资质、业绩”的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3.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金谷档案押运+联系电话)。
户 名: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0602 1156 1910 0011 928
开户行:工商银行呼和浩特锡林路南口支行
行 号:1021 9101 1567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上发布。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0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路陶然大厦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471-329409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张旭东、乌仁图亚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电子邮箱:nmgxz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