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师范大学委托,采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音乐学院音乐教室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音乐学院音乐教室建设项目
2.询价通知书编号:UPZBCG-240810
3.预算金额:49.86万元
4.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4]18970号
5.采购内容:包括数字扩声管理平台、86寸智慧黑板、数字红外无线教学扩声系统主机、数字红外接收器、数字红外无线麦克风、有线麦克风、有源音箱、多媒体讲台、学生课桌椅、电源时序器、物联网数据管理主机、分布式数据处理模块、外置声卡、线材及接插件,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询价通知书
6.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0日供货安装完毕
7.供货安装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音乐学院教学楼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询价通知书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1日(北京时间)免费获取询价通知书。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须将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nmgxz02@163.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联系电话等)或法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
(3)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4)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5)近1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提供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承诺。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 下午15:0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竞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 下午15:00
竞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71-439254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刘艳虹、耿智伟
联系电话:0471-624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