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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关于消费金融条线不良资产聘请律师诉讼服务分散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浏览次数:472 字号【

一、邀请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关于消费金融条线不良资产聘请律师诉讼服务分散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进行公开邀请,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产品需求
1.项目编号:BOC-BYHTXD-2024001
2.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关于消费金融条线不良资产聘请律师诉讼服务分散采购项目;
3.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
4.采购内容:为本行历年来消费金融条线的不良授信资产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以“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5、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供应商需提供近2年(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7、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采购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本项目接受现场和非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分行503办公室(内蒙古阿拉善盟左旗巴彦浩特传媒大厦北侧中国银行办公楼);
非现场报名方式:171320339@qq.com
3.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一套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中国银行的时间为准):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财务及信用状况:供应商需提供近2年(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五)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以“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六)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出具承诺);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被邀请谈判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出具承诺)
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谈判。
(八)应答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应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应答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出具承诺)
(九)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出具承诺)
(十)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供应商出具承诺)
(十一)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供应商出具承诺)
(十二)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供应商出具承诺)
注:1)现场报名时须法人或被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非现场报名的可将以上资料发至电子邮箱。
     2)报名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件;
五、谈判邀请文件获取渠道
请在报名资料中预留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后续由中国银行发送至预留邮箱。
六、公告发布媒介
邀请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xz.net)、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ct.net)、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fet.com.cn/)、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chengezhao.com/)、公诚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mggcx.com)”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分行
地    址:内蒙古阿拉善盟左旗巴彦浩特传媒大厦北侧中国银行办公楼
联 系 人:葛亮
联系电话:0483-8331171 
请购部门联系人:李丽荣
联系电话:0483-8343727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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