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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2025年度日常涉税业务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浏览次数:133 字号【

一、邀请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2025年度日常涉税业务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进行公开邀请,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产品需求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区分行本部2025年日常涉税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OC-00006-CB-202401FW
3.实施地点:呼和浩特市;
4.采购范围:拟聘请税务师事务所为我行提供各税种计算申报缴纳审核、税收政策辅导解释、涉税制度培训、配合税务现场检查沟通解释、协助我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业务等日常涉税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4、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6、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12、参与供应商须为纳入国家税务机关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且具有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13、要求参与供应商为省级及以上注册税务师协会评定的AAA级及以上税务师事务所;
14、参与供应商须提供近2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为金融机构提供日常涉税服务的项目业绩材料1份。
四、采购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我行指定邮箱。邮箱地址:cbyswglcw_nm@bank-of-china.com(请务必在报名邮件标题处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全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报名成功以我行回复邮件为准。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A4纸)一套,资料不全者视为报名失败,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服务合同或协议);
(6) 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证明);
(8)提供近2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9)供应商应出具近2年(2022年12月1日至邀请公告发布之日)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格式自拟)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与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与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应向我行如实披露与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我行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磋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1)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为纳入国家税务总局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且具有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
(12)要求参与供应商为省级及以上注册税务师协会评定的AAA级及以上税务师事务所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谈判邀请文件获取渠道
报名后预留电子邮箱信息,后续由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发送邀请文件至各供应商预留邮箱。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xz.net)、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nmgxtl.cn)、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zb.com)”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ct.net)、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zbw.com)”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5-8号
联 系 人:刘臣轩
联系电话:0471-6991386
邮    箱:cbyswglcw_nm@bank-of-china.com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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