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实物宣传品选型入围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实物宣传品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UPZBCG-240906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截止2024年11月19日本项目其他分包采购工作已完成并予以公示,现对4、6包米面粮油进行三次采购。 2.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无 3.入围供应商数量:单个分包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1家,共计2家供应商。根据采购货物类型及地域分布进行分包采购。将各二级分支行分为东部(呼伦贝尔、锡林浩特、满洲里、通辽、赤峰、乌兰浩特、二连浩特)、西部(乌兰察布、巴彦淖尔、乌海、巴彦浩特、鄂尔多斯、包头)2个地区,每个地区按照品类分包进行采购,每一分包入围1家供应商(2个分包)。 4.分包情况:四分包东部米面粮油类;六分包西部米面粮油类。 5.使用规则: 本项目多投单中,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分包的入围供应商。按照4分包、6分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入围供应商。供应商已获得分包四的入围资格的,将不具有分包六的入围推荐资格。 本项目所有入围供应商采用主备模式管理,具体规则如下:4分包主入围供应商同时为5分包备选供应商;5分包入围供应商同时为6分包备选供应商;6分包入围供应商同时为4分包备选供应商。 主选供应商负责入围分包业务,若主选供应商出现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或者违约的情形,采购人将终止合同,经采购人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启用备选供应商。 6.合作期限:本次选型入围有效期三年,产品价格有效期一年。采购人有权利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市场情况变化动态更新产品价格。 7.续签管理: □采购人可按授予合同供应商在《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授予合同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无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不多于综合评分前X名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各分包拟确定1名供应商授予合同。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能力。 2.供应商须承诺为其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制造商需提供生产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材料、产品检验材料、合格证明材料等; 如供应商是经销商,须提供所供产品的销售许可权证明;如果提供的是进口商品,还须提供完整的合法进关证明。 3.近三年度(2021、2022、2023)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全国性银行(省级机构及以上)、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省级机构及以上)、保险公司(省级机构及以上)、航空公司(省级机构及以上)的实物宣传品的合作案例一个。(注:①须提供框架协议类或入围类,支付订单或合同。②全国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各分包供应商须具有所响应分包所供产品50%(含)以上产品或品牌授权,剩余部分须提供所投产品为正品的承诺书。若所提供的产品授权低于50%或剩余部分未提供承诺的,谈判小组不予认可,作废标处理。所供产品详见附件。开标时须携带上一级代理授权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产品销售授权文件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要件包含:授权的产品(或所属产品的品牌)、授权公司名称、被授权公司名称、授权范围、项目、授权期限、转授权限制。 如下授权不予认可: a)有授权范围的,如:授权为“xx企业”提供礼品; b)授权中明确的型号与采购人要求的型号不一致; c)授权明确渠道:只能提供给苏宁、京东销售; d)授权明确区域:产品供货范围是“上海地区”(采购人要求覆盖内蒙古自治区) (2)授权书出具方(包括各级代理)落款处应加盖正式公章确认,所有授权文件一律同时加盖授权公司及供应商公章。 (3)授权文件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年。对于按年度或固定时期出具授权的情况,已过期的不予确认。未过期但有效期少于6个月,需供应商单独出具承诺书,承诺“于授权截止日的1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供补充授权文件,补充授权文件的授权期限不少于6个月。” (4)如为多级授权的情况,上一级代理授权出具的授权书必须为原件;其他各级授权文件可为复印件,但须同时加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公章。 (5)授权书出具方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商标、专利、著作权等证明,证明授权书出具方为产品权利所有人。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 (6)上述授权材料,必须体现产品授权链条完整可循,可证明参与磋商供应商具备中选产品的销售资格。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邀请文件,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nmgxz02@163.com)。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领取: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宣传品+分包号”)。 账户: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602115619100011928 开户行:工商银行呼和浩特锡林路南口支行 行号:102191011567。 售 价:5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不举行 八、踏勘:不组织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6日14:0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6日15: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3.应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4.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471-6990248 举报邮箱:ajjcgljwgbs_nm@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85-8号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刘艳虹、耿智伟 联系方式:0471-6244103 电子函件:nmgxz02@163.com
附件:实物宣传品明细
蒙公网安备150103020003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