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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留置场所留置区室内软包材料及配套设施采购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30 浏览次数:3653 字号【

呼和浩特留置场所留置区室内软包材料及配套设施采购
招标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项目呼和浩特留置场所留置区室内软包材料及配套设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首次参加的供应商请到代理机构进行窗口报名,获取用户名密码,下次公告投标可通过用户名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留置场所留置区室内软包材料及配套设施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7120013765
采购文件编号:UPZCCG-20061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将下列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待资料审核合格后电话通知供应商缴纳采购文件费并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资料接收邮箱:nmgxz03@163.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开户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5.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凭证,个人所得税除外;如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和近6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采购文件费收取账户信息:
(1)账户: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账号:7271410182600085982
(3)开户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
注:1.以上所需提供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近6个月指2019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
3.成立年份不足6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和纳税凭证;
4.通过用户名密码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将上述资料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进行审核,否则报名无效;
5.资料审核合格的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登录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huhhot.gov.cn:90/)委托采购系统上传并提交采购文件费缴纳凭证;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本公告部分内容为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网固定格式,无法修改。供应商仅须按照上述要求将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nmgxz03@163.com)。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   下午03:00: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开标时间:2020年7月21日   下午03:0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张晓艳  邓艳红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帐    号:152457038847

采购人名称: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23号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张利伟
联系电话:15326000026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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