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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餐厅燃气管道工程

发布时间:2020-11-19 浏览次数:1038 字号【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餐厅燃气管道工程
单一来源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师范大学委托,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学生餐厅燃气管道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学生餐厅燃气管道工程
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0】11127号
采购文件编号:UPSG-20101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拟定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呼和浩特市盛乐经济园区中燃燃气有限公司;
3.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已于2020年10月29日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截止2020年11月4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提出异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nmgxz02@163.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资料提供不全或迟到的资料将被拒绝(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供应商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上一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4)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凭证,未发生纳税的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和近3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承诺;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费收取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51179100018010067191
行    号:301191000013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竞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  下午15:00;
竞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竞标时间:2020年12月2日  下午15:00;
竞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邮政编码:010022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71-439254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刘艳虹
联系电话:0471-624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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