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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给什拉乌素河道生态补水提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8 浏览次数:3781 字号【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给什拉乌素河道生态补水提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给什拉乌素河道生态补水提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备案的通知》(呼开行审发【2021】19号)文件准予备案。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给什拉乌素河道生态补水提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
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设计处理规模为7000m³/d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4.项目总投资额:1578万元。设计施工合同估算价:约1467万元;施工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2万元。
5.招标范围:
(1)设计施工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涉及的新建及改造工程、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组织设备调试、工程调试运行、竣工试验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其中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实施部分和总承包管理配合协调服务部分;设计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项目施工阶段的相关配套服务。
(2)施工监理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6.计划工期: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8月31日,共计86日历天。
7.现场监理服务期限: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8月31日,共计86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1)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给什拉乌素河道生态补水提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给什拉乌素河道生态补水提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9.质量要求:设计达到国家规范设计深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施工及监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须符合的要求
1.设计施工标段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须拟派一名设计负责人及一名项目经理,其中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围标、串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等所有相关失信问题;
(7)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单位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施工监理标段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围标、串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等所有相关失信问题;
(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1.以上所要求的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2.近三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8日。
3.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项目经理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站(http://www.nmggcztb.cn)-“通知公告”栏目于2021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该网站-“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电子交易系统采用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首次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在工作日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激活使用。已办理内蒙古自治区互认CA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直接登录,无需再次注册。具体办理方式可至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查阅对应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CA办理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出售
(1)设计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设计施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同时备注联合体成员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汇款时备注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或施工监理+联系电话)
户    名: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51179100018010067191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    号:301191000013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2)招标文件交费时间:2021年5月8日12:00至2021年5月13日18:00,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5.技术咨询
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5332612。
(2)现场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9楼。
6.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审核其资质、条件和能力等内容,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31日11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
2.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对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第三十一条执行。
3.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交纳招标文件费的;
(2)逾期上传的;
(3)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5月31日11时30分。
2.开标地点: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大楼9层5号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3.开标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请开标现场人员服从中心工作人员安排,如在此过程中出现违反有关防疫规定的行为,将通知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1.发布媒介: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
2.发布时间: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13日。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吉乐街与翠柳路交叉路口西北侧
联 系 人:赵奋北 赵倩
联系电话:0471-6677932

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王海洋 乌仁图亚 纪玥霞
联系电话:0471-6235889/6235886/6244103
传    真:0471-6235886
电子邮箱:nmgxz01@163.com

                              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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