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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跟党走—内蒙古自治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6 浏览次数:3896 字号【

一、招标条件
永远跟党走—内蒙古自治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本级财政。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永远跟党走—内蒙古自治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展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48号。
3.建设规模:本项目展览陈列总面积约5762㎡。
4.项目总投资额:1400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展厅展陈面积为5762㎡,展厅设计内容包含在招标人规定的限额内,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展陈大纲及展厅分布及面积图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展厅施工内容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工程施工及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具体详见展陈大纲及展厅分布及面积图。
6.计划工期: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共计1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9.质量要求:设计达到国家规范设计深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须符合的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须拟派一名设计负责人及一名项目经理,其中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设计(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任意一项)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类似业绩: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26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展陈面积为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为1200万元及以上的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展馆展陈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1.以上所要求的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若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有矛盾之处又无相关证明材料,则该业绩不符合要求。类似业绩有效日期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项目经理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站(http://www.nmggcztb.cn)-“通知公告”栏目于2021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该网站-“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电子交易系统采用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首次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在工作日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激活使用。已办理内蒙古自治区互认CA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直接登录,无需再次注册。具体办理方式可至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查阅对应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CA办理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汇款时备注展览设计施工+联系电话)
户    名: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51179100018010067191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    号:301191000013
联系电话:0471-6235886
(2)招标文件交费时间:2021年5月27日08:00至2021年5月31日18:00,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5.技术咨询
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5332612。
(2)现场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9楼。
6.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审核其资质、条件和能力等内容,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6月16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
2.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对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第三十一条执行。
3.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交纳招标文件费的;
(2)逾期上传的;
(3)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6月16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大楼9层2号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3.开标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请开标现场人员服从中心工作人员安排,如在此过程中出现违反有关防疫规定的行为,将通知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1.发布媒介: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xz.net)。
2.发布时间:2021年5月26日-2021年5月3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48号
联 系 人:库裕
联系电话:0471-4918343

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张晓艳、王雨佳
联系电话:0471-6235886
传    真:0471-6235886
电子邮箱:nmgxz03@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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