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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楼建设项目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8 浏览次数:2556 字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楼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9]8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政府财政资金及学校自筹资金解决。招标人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楼建设项目电梯采购。
2.建设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东北角内,学生公寓楼北侧,行政办公楼和工艺美术楼东侧,东湖西侧。
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4部电梯的供货及售后服务。其中3部无机房无障碍客梯额定速度为1.60m/s ,额定载重量1600kg;1部无机房客梯额定速度为1.60m/s,额定载重量630kg。详见下表:

4.项目总投资额:约175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4部电梯的供货及售后服务。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7.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9.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须符合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及其生产厂家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的处罚结果为准)。
3.如投标人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级别B级及以上资质)。
4.如投标人是经销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级别B级及以上资质);授权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级别B级及以上资质)。
5.经销商须提供授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6.同一品牌只接受制造商或唯一授权的经销商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新许可证书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中《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 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师大音乐楼电梯采购+联系电话):
户    名: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51179100018010067191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
行    号:301191000013
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按顺序扫描成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潜在投标人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制造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经销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
(3)经销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电梯);
(4)授权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
(5)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获取方式:资料提供齐全后,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交至指定账户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6.其他要求: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审核其资质、条件和能力等内容,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8日09时30分(同开标时间)。
2.递交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鲁岗路125号
联 系 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5344238886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王海洋  纪玥霞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传    真:0471-6235886
电子邮箱:nmgxz01@163.com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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