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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包头分行包头市智慧物业与维修资金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7 浏览次数:818 字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银行包头分行包头市智慧物业与维修资金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包头分行包头市智慧物业与维修资金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2.招标内容:主要包含数据管理中心、物业行政管理子系统、物业服务管理子系统、维修资金管理子系统、统计分析与报表子系统等内容。
3.项目投资额:650.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所有软件开发、部署安装、测试、集成、及试运行(试运行期为3个月),并完成项目最终的系统上线。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记录。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拥有足够数量的、长期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完善的服务体系;针对招标人的服务需求具备快速反应、高效高质的解决能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将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nmgxz02@163.com)。资料齐全后,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交至指定账户,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回复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8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潜在投标人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
4.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智慧物业+联系电话)。
账户: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51179100018010067191
开户行: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301191000013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六、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  上午09: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绿地集团腾飞大厦F座25楼3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  上午0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绿地集团腾飞大厦F座25楼3号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28号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472-696507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刘艳虹、耿智伟
联系电话:0471-6244103
电子邮箱:nmgxz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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