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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无机化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浏览次数:1466 字号【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民族大学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内蒙古民族大学无机化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民族大学无机化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UPZBCG-23090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第1包

(2)第2包(接受进口)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第1包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4.信用要求
(1)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注:供应商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以上网站查询信用情况,存在以上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竞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6.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第2包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4.供应商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进口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或所投产品的授权书(以下简称“进口代理”),供应商如是总代理商须提供原厂“进口代理”授权书;供应商如是分销商须同时提供总代理商给分销商的“进口代理”授权书及原厂给总代理商的原厂“进口代理”授权书;保证从生产厂家到供应商授权链的真实完整有效(如授权书为外文,需附中文译本。)
5.信用要求
(1)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注:供应商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以上网站查询信用情况,存在以上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竞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7.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本项目可以兼投兼中。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签字和(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按顺序扫描成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供应商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资料接收邮箱:nmgxz08@163.com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联系电话等);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第2包供应商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时,提供相应授权书;
(4)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5)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凭证,未发生纳税的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6)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8)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0)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标不存在下列情形的承诺: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注:1.以上所需提供的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近3个月指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成立年份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和纳税凭证。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上午09:30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竞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上午09:30
竞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民族大学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西536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864828481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范晓晨、张晓艳
联系电话:0471-623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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