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呼和浩特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UPZBFW-26020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包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呼和浩特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592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合法注册,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4.信用要求:
(1)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注: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查询,以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为准。
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7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下同)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受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nmgxz08@163.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4)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5)近1个月(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凭证,未发生纳税的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6)近1个月(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存在下列情形的承诺: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注:1.以上所需提供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成立年份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相关证明材料。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 上午09:30;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开标时间:2026年3月6日 上午0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
联 系 人:李志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纪玥霞、范晓晨
联系电话:0471-623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