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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物流中心专用设备维修配件供应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3 浏览次数:1158 字号【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物流中心专用设备维修配件供应商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物流中心专用设备维修配件供应商招标;
2.招标编号:UPCG-151112;
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物流中心;
4.入围供应商数量:3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够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
3. 投标人须为能够提供带有合格标志的烟草物流中心专用设备(包括分拣线、包装机及打码机)配件的供应商;
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
3.报名资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及一般纳税人缴纳税费的证明材料;
注: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企业,报名时企业证件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不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A4纸)并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可在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达尔登北路16号(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
联 系 人:邢冬梅
电    话:0471-665130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联 系 人:刘红娜   范慧珍
电    话:0471-6235889/6235886(fax)
电子邮箱:upxz@163.com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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