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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车底安全检查扫描系统设备采购询价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18 浏览次数:1202 字号【

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车底安全检查扫描系统设备采购
询价预审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委托,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采购车底安全检查扫描系统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车底安全检查扫描系统设备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01203号
采购文件编号:UPCG-16040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需分别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采购中心官方网站“用户登录”下方的“供应商注册栏”办理注册并入库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如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或销售等;
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生产厂家及其经销商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预审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出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其他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为经销商还需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注:1.以上所需提供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以上资料除带原件审核外还应另附复印件2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 4 月 18 日至 2016年 4 月 22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
2.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巧报镇帅家营村南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付志红
联系电话:0471-23969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李鹏玲   张晓艳
联系电话:0471-6244103/6235886(fax)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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